湖南正式发文!严禁学生将手机等电子屏幕产品带入课堂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了《湖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力争到2023年,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控制在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率达25%以上。
具体有哪些做法?
一起来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控制在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率达25%以上。
(一)家庭
强化家长首责。家长应当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掌握科学用眼护眼基本知识,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随时纠正孩子不良用眼行为,及时发现孩子视力异常迹象并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
保障孩子户外活动时间。家长应当营造良好的家庭户外活动氛围,督促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运动,保障孩子在家时每天户外自然光下活动1小时以上。
严格控制电子屏幕产品使用。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当以身示范,不使用或尽量少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同时严格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孩子非学习目的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单次不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孩子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孩子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屏幕产品的时间应越短。
保障睡眠和营养。家长应当营造良好的睡眠条件和环境,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家长应当了解基本的营养科学知识,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二)学校
加强视力健康教育。依托入学新生教育和健康教育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方式和途径,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培养培训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视力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严禁幼儿园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应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
加强考试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改善视觉环境。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新建、改建、扩建中小学校教室照明卫生应全部达标,其余中小学校2023年前实现教室照明卫生全部达标。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
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教师应随时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读写姿势要求,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教师发现学生有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等迹象,应提醒并督促其及时检查视力情况。
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强化阳光体育,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大课间体育活动不少于30分钟。
科学合理使用电子屏幕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屏幕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实行统一保管制度。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屏幕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屏幕产品,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将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科学保育保教。幼儿园应当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主题活动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幼儿园“小学化”教学。白托幼儿园儿童平均每天户外活动2小时以上,全托幼儿园儿童平均每天户外活动3小时以上,其中体育活动时间平均每天均不得少于1小时。幼儿园应当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幼儿视力保护。保教活动严格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儿童观看电视和投影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
(三)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视力档案。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从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依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全省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并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在学校配合下,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协助卫生健康和教育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与近视率核定工作,收集分析数据并起草情况报告。
规范诊断治疗。依托省人民医院建立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技术指导体系,承担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技术指导工作。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应当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四)有关部门
省教育厅:重点支持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市区建设,会同省卫生健康委逐年遴选建设一批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中小学、示范幼儿园。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推动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施设备配备。会同省卫生健康委指导市县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和近视率核定工作,负责协调入校现场调查、学生组织等工作。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健康教育,督促学校在入学新生教育、健康教育课程中强化视力健康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视力健康教育主题活动。
省卫生健康委: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站点。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每个县市区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加强全省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会同省教育厅组建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会同省教育厅指导市县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和近视率核定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制定调查方案、专业指导和质量控制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和照明情况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省体育局:加强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场地设施建设,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省财政厅:统筹省级教育、卫生专项资金,保障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全省年度近视调查和近视率核定、视力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加强机构建设、建设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建设湖南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中小学和幼儿园。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完善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依法对验光配镜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核定,加强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省新闻出版局:严把网络游戏出版审核关,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文化空间。加强对游戏出版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游戏出版企业严格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和实名认证,引导儿童青少年科学适度使用网络游戏出版物。
省广播电视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通过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一)强化主体责任。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措施落实。各市州、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全面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严禁各级人民政府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二)加强评议考核。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评议考核办法由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制订,在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抽样调查取得的全省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基线数据的基础上,从2019年起,开展市州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教育督导。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应当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进一步强化责任区督学防控职责,督促综合防控政策措施落实。
来源|湖南教育政务网
编辑|刘娜
监制|龙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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